崇礼区关于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规范市容环境秩序,保持道路安全畅通,增强市民文明意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创城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将对主城区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内各类非机动车应一律按箭头指示方向整齐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线内,车身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对于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一劝”“二锁”“三没收”的方式予以整治(“一劝”:发现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车主在现场的,由执法队员先进行劝导;“二锁”:不听劝说、执意乱停乱放的,由执法队员实行原地锁车;“三没收”:对于不办理解锁手续的乱停乱放车辆,将被视为无主车辆,由执法局按程序暂扣至指定位置。)
三、在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中,遇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崇礼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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